鉅大LARGE | 點擊量:1992次 | 2019年12月05日
針對2019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的解讀
3月26日,國家財政部官網發(fā)布了《財政部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》,引發(fā)業(yè)內人士的廣泛關注。
本次補貼政策的核心內容包括:
1、本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,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。過渡期期間,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,按照《財政部科技部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》(財建〔2018〕18號)對應標準的0.1倍補貼,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.6倍補貼。
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.8倍補貼。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。
2、從2019年起,符合公告要求但未達到2019年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產品也納入推薦車型目錄。地方應完善政策,過渡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(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)給予購置補貼,轉為用于支持充電(加氫)基礎設施“短板”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。如地方繼續(xù)給予購置補貼的,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。
從已公布的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來看,本次補貼政策關于純電動及插電混動(含增程式)部分,補貼幅度下滑超50%,加之過渡期結束后地補取消,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方面,綜合降幅或超70%。
而針對燃料電池汽車方面,主要有三點:一是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.8倍補貼;二是地補取消規(guī)定并不針對燃料電池汽車,同時突出地補需要強化加氫站基礎設施建設補貼;三是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還未真正落定。
先來回顧2018年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: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燃料電池系統(tǒng)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,即補貼標準為6000元/kW,補貼上限為20萬元/輛;輕型燃料電池客車/貨車以及大中型客車/中重型貨車依然采用定額補貼方式,補貼上限分別為30萬元/輛和50萬元/輛。乘用車燃料電池系統(tǒng)的額定功率不小于10kW,商用車燃料電池系統(tǒng)的額定功率不小于30kW。
2018年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與2017年補貼標準保持一致,包括2018年2月12日到6月11日的過渡期間。對比之下,本次補貼政策中規(guī)定的“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.8倍補貼”,似乎有補貼退坡之意。
業(yè)內人士因此表示擔憂:“燃料電池汽車還未上量,補貼就開始退坡了?”
據調研數據顯示,2018年國內燃料電池汽車產量為1619輛,而實際新增氫燃料電池汽車運行數量為875輛,其中未上牌運行的車輛多達744臺。根據本次補貼政策,如果這些車輛在過渡期間銷售上牌,那就會比去年少拿20%的補貼。不過,文件中也特別強調“燃料電池汽車正式期另行發(fā)布支持政策”,那在正式文件中,補貼會維持不變?還是繼續(xù)加速退坡?
對此,業(yè)內人士持兩種不同意見:1、隨著燃料電池產業(yè)鏈的國產化,成本有望快速下降,2019年燃料電池汽車成本同比下降20%-30%,與補貼退坡幅度基本一致,產業(yè)鏈毛利率變化不大;2、預計正式期補貼金額變化不大,但是技術門檻會有所提升。
“此前‘國補’門檻是商用車燃料電池系統(tǒng)額定功率不小于30kW,我估計今年會往40kW靠?!币幻麡I(yè)內資深人士向高工氫電表示。
另從‘地補’方面規(guī)定來看,本次補貼政策文件雖未明確取消燃料電池汽車地補,但預計各地方的補貼政策會更加“靈活”,原先只是單一給予購置車輛補貼,后續(xù)或將改變或增加補貼方式,比如按照百公里耗氫量給予補貼等。
據了解,2018年共計有16個省市縣級政府出臺了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政策,各地補貼比例依據當地實際情況有所不同,其中武漢、廣州、深圳、襄陽等地區(qū)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1:1的比例確定地方財政補貼標準,而上海、海南、青海、寧波、合肥等地的補貼比例為1:0.5。預計今年出臺地補政策的省市將進一步增多,補貼形式也會更加完善。
值得一提的是,本次補貼政策文件特別提到“給予加氫基礎設施‘短板’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的補貼”。業(yè)內分析認為,加氫站基礎設施是燃料電池產業(yè)發(fā)展與普及的前提,國家政策、地方政府和產業(yè)界均高度重視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加氫設施發(fā)展,2019補貼政策傾斜推動加氫設施建設,這是行業(yè)發(fā)展大勢所趨,預期后續(xù)會有更多細節(jié)。